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认定

2024-05-05 01:12

1. 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认定

问题一: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赔偿新标准从何时执行  新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是2014年4月30印发的。自印发之日执行。 
  
   问题二: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条件有那些  人民警察因公殉职的确认要素: 
  一是要确定当事人的警察(公务员)身份; 
  二是在工作期俯和因工作需要; 
  三是当事人确定已经死亡。 
  
   问题三:公务员因公牺牲的认定归哪个单位  《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4]334号)重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性质认定按民政部1989年下发《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如何办理的通知》(民[1989]优字34号)第四条就明确规定办理: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需经县级以上单位的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和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审核同意,按照规定发给《革命工作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和一次性抚恤金”。 
  
   问题四:因公牺牲的认定标准  一、因公牺牲、病故的认定现役军人(含武警指战员)因公牺牲,因病死亡或因意外事故死亡不属于因公牺牲范围的,以及因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自杀身亡的,经所在军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按照民政部规定的条件审查认定,由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的民政部门负责复核,实施监督。二、因公牺牲证明书、病故证明书的制发1981年 *** 总政治部制发了《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革命工作人员病故证明书》;民政部印发了《革命工作人员牺牲病故证明书》式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统一印制。 1985年总政治部修改印制了《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革命工作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革命工作人员病故证明书》,其中革命工作人员牺牲、病故证明书使用范围为中国人民 *** 编制序列内无军籍正式职工。 1995年民政部为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牺牲病故证明书的规范化管理,重新设计并统一印制了《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人民警察病故证明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故证明书》。牺牲、病故证明书由死者所在县团级以上单位填写,发至家属居住地的县(市)人民 *** 转给死者家属。发证顺序参照《革命烈士证明书》发放顺序。 
  
   问题五:看到您问过关于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问题,请问县级单位应该去哪个部门申报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谢谢啦  您好,由所在单位逐级申报。 
  
   问题六: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应该享受怎样的待遇  一级英烈,其家属以及儿女归所在的地方 *** 出资抚养费 
  
   问题七:人民警察因公牺牲家属无工作可享受哪些抚恤条件  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可以要求申报烈士,按烈士家属享受抚恤待遇。 
  人民警察死亡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遗属烈士褒扬金,其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另,本人在世时,获得过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还可以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具体参阅《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法律链接:《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第八条 人民警察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人民警察在处置突发事件、执行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烈士对待。 
  
   问题八:警察因公牺牲认定有四十八小时的规定吗?  警察因公牺牲认定不适用四十八小时的条款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直接可以应用工伤认定。 
  应按照《工伤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问题九: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是否盖党旗  应该有,毕竟是为人民牺牲的 
  
   问题十:因公牺牲的警察,子女国家应该抚养到多少岁?  警察因公牺牲认定不适用四十八小时的条款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直接可以应用工伤认定。 
  应按照《工伤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认定

2. 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认定标准

法律分析:人民警察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在执行任务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
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 第十条 人民警察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
(一)在执行任务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
(二)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
(三)因患职业病死亡的;
(四)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
(五)其他因公死亡的。
人民警察在处置突发事件、执行边海防执勤或者执行抢险救灾以外的其他 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 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对待。

3. 警察因公牺牲认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警察因公牺牲认定标准如下:1、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2、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3、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4、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5、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第七条   人民警察死亡被评定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依照本办法规定享受抚恤。第八条   人民警察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人民警察在处置突发事件、执行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烈士对待。

警察因公牺牲认定标准是什么

4. 因公牺牲认定条件

法律分析:(一)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二)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三)因患职业病死亡的。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九条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 (一)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二)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三)因患职业病死亡的;(四)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五)其他因公死亡的。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以外的其他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对待。现役军人因公牺牲,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

5. 警察因公牺牲算烈士吗

法律分析: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家属与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现役军人家属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按照烈士评选的规定,主要看他们是否属于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如果有这个情节就可以评定为革命烈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十一条 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警察因公牺牲算烈士吗

6. 警察因公牺牲算烈士吗

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家属与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现役军人家属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按照烈士评选的规定,主要看他们是否属于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如果有这个情节就可以评定为革命烈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十一条 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7. 因公牺牲认定部门

警察在执行任务中牺牲或是国家相关的公职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牺牲的话,就属于因公殉职。而要认定为因公殉职其家人才能够得到相关补偿,牺牲的人员才能按照具体设定来安葬等。那么因公殉职由哪个部门认定?一起随小编来看看吧。因公殉职由哪个部门认定      因公殉职一般由县级以上单位的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和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审核同意。设定依据:
      (一)《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如何办理的通知》第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需经县级以上单位的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和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审核同意,按照规定发给《革命工作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和一次性抚恤金。      (二)《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性质认定按《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如何办理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办理。职工因公死亡应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发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      2、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当供养亲属丧失其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至残一级致四级而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金额标准的50%发给。      上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      如果你想要知道律师帮助解决纠纷,建议你可以点击在线咨询系统,直接询问本律师如何收费。

因公牺牲认定部门

8. 因公牺牲认定部门

[开心]您好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心]~亲因公牺牲认定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自己长期在煤矿、采石场或有du有害等场所工作,发现自己身体不适,一定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诊断,确认为职业病后,再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摘要】
因公牺牲认定部门【提问】
[开心]您好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心]~亲因公牺牲认定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自己长期在煤矿、采石场或有du有害等场所工作,发现自己身体不适,一定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诊断,确认为职业病后,再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回答】
被认定为工伤后,应带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领取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后,可以到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的组织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内按标准缴纳工伤保险待遇。【回答】